发布时间:2022.04.15发布者:建设智慧工地
低估了软件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
低估软件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表现在低估技术难度、低估协调复杂度、低估环境因素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是低估技术难度。软件开发项目团队成员,有时甚至是企业的高级项目主管也经常低估项目技术上的困难。低估技术难度实际上也就是高估人的能力,认为或希望项目会按照已经制定的乐观项目计划顺利地实施,而实际则不然。软件开发项目的高技术特点本身说明其实施中会有很多技术的难度,除了需要高水平的技术人员来实施外,还要考虑为解决某些性能问题而进行科研攻关和项目实验。
其次,低估了协调复杂度,也低估了多个项目团队参加项目时工作协调上的困难。软件开发项目团队成员比较强调个人的智慧、强调个性,这给项目工作协调带来更多的复杂度。当一个大项目由很多子项目组成时,不仅会增加相互之间充分沟通交流的困难,更会增加项目协调和进度控制上的困难。
另外,企业高级项目主管和项目经理也经常低估环境因素,这些环境因素包括用户环境、行业环境、组织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低估这些条件,既有主观的原因,也会有客观的原因。对项目环境的了解程度不够,造成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未考虑软件开发过程的循环、迭代特性
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强行的规定会使人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在项目计划中“规定”某个时间只能做某某类别的事情,那么严格执行的后果就是编码阶段就不能修改文档;另外错误的“里程碑”概念可能会使大家轻易地相信上一个阶段的工作成果都是“通过评审”更终定稿了,而实际上可能只是因为时间到了该提交的人提交、该评审的人评审了。如果上下阶段是不同的人就根本不会去检查其中是否还有错误;如果上下阶段是同一个人,就可能非正式地修改上一阶段的错误,但占用的时间和精力却是下一阶段的,并且这样的修改时没有记录的。这样关于阶段进度控制的措施实际上只是在表面上有效。
更为普遍的情况是,用户在合同中限定了提交软件系统的时间,实际上这个时间对完成项目任务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但计划只能按照合同来进行,所以要不用户让步,要不只能按照时间的约定提交实际上还未完成的软件系统。
完成系统的安装,但这时候的“完成阶段任务”只是一个表面现象,系统虽然安装了,但可能是没有经过严格彻底测试的,也可能是只完成了部分的功能,省略了某些功能,有些是整块功能省略,有的是省略了某些功能的某个过程,如数据录入里面隐含的数据录入前缺省值设置、数据录入检验等功能,而是实现了比较粗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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