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1发布者:建设智慧工地
(一)合法合规性
部门预算首先要符合《宪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部门预算的各项收支要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具体来讲:一是收入要合法合规。组织基金收入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测算等。二是各项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要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系统完整性
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各种预算外资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变预算内外资金 “两张皮”的状况,取消收支挂钩的预算核定方法,对单位的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时,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管理,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对各项收入支出在执行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各项收支政策进行管理。
(三)科学合理性
1.预算收支规模的预测和方向要科学。首先收支预测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要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要结合本单位自身收入来源和能力,考虑自身实际的支出需求和结构,合理稳妥地预计收入,安排支出,做到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预算编制要科学。首先合理安排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保证充裕的时间编制预算,保证预算编制质量,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其次,预算编制的方法要科学,预算的编制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法,测算的过程要有理有据;第三,预算的核定要科学,基本支出预算定额要依照科学的方法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要对项目进行遴选,分轻重缓急排序,科学合理地选择项目。
3.预算要有前瞻性。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单位自身在预算年度需求、支出内容和结构,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预算与执行差距过大的问题,使预算失去其控制支出、考评执行情况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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